城乡和住房建设网(城乡建设和住房官网)

admin 29 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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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现在的办事大厅已经移动至政务服务板块里,点击后就能进入可见本文下图。

如还是不能进入,可以联系网站维护单位: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联系方式: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邮 编:050051

E-mail:webmaster@hebjs.gov.cn

扩展资料: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法律咨询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冀政办[2009]31号)

二、承办机构

法规与改革处和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单位)

三、服务对象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

五、申报材料

书面申请

六、服务流程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厅法规与改革处受理申请,依据申请内容转交相关处室(单位),相关处室(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

七、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九、咨询方式

法规与改革处 0311-87904560

参考资料: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方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事项

如何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新房备案情况买房交定金到现在一个月了公积金贷款

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现场查询或者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查询。

查询流程:1、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现场查询。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其它相关的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和指导,填写相关的表格,按照相关的流程来查询房产信息即可。

2、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查询。通过搜索引擎来查找“网上房地产”,通过搜索到的结果点击其官方网站进入网页。其次,进入“网上房地产”界面以后,点击网页中“在售楼盘”选项,其右下角就会弹出目前所有在售楼盘的列表信息。然后,点击导航栏下面的“项目名称”框,输入需要查询的楼盘名称信息,点击“查询”按钮,就可看到这个楼盘的基本信息了。

最后,单击网页右上角的“楼盘表”,页面中将能看到的是该楼盘默认显示的一号楼或者楼盘图,单击需要查询的楼栋号,比如说五号楼,就可以看到五号楼的楼盘图了。楼盘图上标着不同颜色,红色表示的是已经备案的房屋,黄色表示的是已经解压的房屋,灰色表示的是还在抵押状态的房屋。

山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贯彻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战略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

(三)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指导全省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全省建筑市场,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全省有关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七)拟订全省城市设计、城市勘察以及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抗震设防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负责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省城市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对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建设档案等方面工作的指导。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指导。

(九)负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十)拟订全省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全省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

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房屋登记工作。

(十一)负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研究拟订全省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省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物业公共部分以及公用设施交付管理。

(十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四)负责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制定、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省级承担的执法职责,监督指导市县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构建

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以及概算审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管后期,负责初步设计审批工作,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概算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管前期,牵头组织审查概算方案并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参与初步设计工作。

2.关于节约用水。省水利厅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

实情况进行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规划、政策的制定,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节约用水制度、办法和具体标准,落实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

3.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牵头组织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是: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在这个网站的底部可以看到详细的网站信息,主办单位是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在西安市新城大院省政府大楼9楼;承办单位为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子政务中心,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友谊东路物资路22号。如图所示

拓展资料:

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上,可以了解到建设资讯、政策法规、组织人事、住房保障、房改与发展、稽查执法、住房公积金、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质量安全、计划财务、城乡规划、 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标准定额、节能与科技、党建工作、纪检监察、便民服务等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证书哪里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证书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查询。具体网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事大厅-受理发证信息查询

除此之外,还可以电话咨询,受理办咨询电话为010-58933470,咨询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可咨询企业资质受理材料清单、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材料清单以及资质证书领取材料方面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南配楼104,邮政编码为100835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请、接收陈述材料、发放资质证书以及证书信息变更等所有业务办理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不举办任何有关企业的宣传展示,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企业展示、收费等活动。

扩展资料

办理证书所需要材料的温馨提示

1.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报送,也可到现场办理。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南配楼10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受理办变更窗口;邮政编码:100835

2.邮寄件内请附A4纸写明企业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如材料有问题,受理办将通知企业联系人。

3.受理办咨询电话:010-58933470,咨询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可咨询企业资质的受理材料清单、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材料清单以及资质证书领取材料方面的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事大厅-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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